技术推广服务;家庭服务(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销售日用品、婴儿用品、卫生用品、五金交电、家用电器、消防器材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、清洁用品;日用电器修理(不符合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服务经营规范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物业管理;城市园林绿化;开锁;婚姻服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;清洁服务;医院管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服务;文艺创作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摄影策划;工艺美术设计;电脑动画设计;产品设计;包装装潢设计;企业策划、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